为进一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噪音污染,切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机动车噪声扰民行为,提升我市交通文明氛围,十堰交警决定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严查“乱鸣喇叭”违法。
2022年6月6日至22日,“乱鸣喇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查处机动车在城区禁鸣区域违法鸣笛行为
城区禁止鸣笛范围:东起武当路五二交通岗、天津路东口、浙江路东口;西至方山路张湾区劳动就业局;北起汉江路夏家店环形岛、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南至施洋路果茶厂。
整治重点
1.重点突出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多发的路段,尤其是城区高中考考点及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严查机动车在禁止鸣笛区域违法鸣笛的行为。
2.重点突出人行横道前、红绿灯路口、车流量大且通行缓慢的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力度,严处行经人行横道鸣笛、连续多次鸣笛、路口争道抢行鸣笛、鸣高音喇叭等恶意鸣笛的行为。
6月6日-13日,“乱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十堰交警共查处乱鸣喇叭38起。
控制好自己的小手手,千万不要乱鸣喇叭。
当然,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
怎样使用喇叭才算是正确用法?
交警温馨提示
鸣喇叭示意也要有方式哦
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而在非特殊情况下,“乱鸣喇叭”的行为,蜀黍可是要严查严处的哟!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7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笛的,处20元罚款。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