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新语丨“依法带娃”照亮孩子的成长之路

时间:2022-06-07 11:13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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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

枯木逢春犹再发,人无两度再少年。

近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收到家庭教育令的郑某军是郑某某的父亲。去年10月23日,16岁的郑某某组织6人(包括3名未成年人)同马某、董某等在六堰广场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庭审了此案。鉴于家长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张湾区人民法院向郑某某的父亲郑某军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在六个月有效期内,如义务人违反家庭教育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每一名孩子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案件关注的不仅仅是行为,还有行为背后的人,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这项带有创新性的司法举措,体现了“国家亲权”理念,即在父母作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时,国家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利益。在法令中规定孩童的需求高于父母的需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已经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折射出少年儿童保护的理念变化,“依法带娃”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长之路。

为确保家庭教育令取得实效,还有待建立起学校、社会共同的监管机制。希望所有家长能依法带娃,好好陪伴引导孩子,让孩子的人生不留遗憾。

 新闻链接:依法带娃!张湾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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