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徐卫兴、万荣娟)6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正式实施。新政实施首日,湖北389辆车率先享受新政,减免税额247万元。
据测算,此次车辆购置税新政出台后,预计6-12月全省将累计减免车辆购置税近20亿元,将有力刺激汽车消费,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发展。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宋长军介绍,今年1-5月我省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同比降低7.86亿元,出台政策激活汽车消费势在必行。
据介绍,与此前车辆购置税相关优惠政策只对排量1.6升以下乘用车不同,此次是首次针对2.0升排量乘用车出台的优惠政策,且优惠力度更大。
根据政策,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些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车辆购置税新政是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税务局精心组织,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微信缴税平台、楚税通APP和汽车经销商、4S店等平台全方位宣传。5月31日晚,省税务局连夜升级、测试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微信缴税平台及自助办税机等申报缴税平台,确保车购税减税申报业务顺利办理。同时,省税局务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对接,及时准确传递汽车完税电子信息,保证群众便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