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城市文明创建有关规定,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2年5月2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
二、整治范围
全县国、省、县道及乡、村道路和城市道路。
三、整治措施
(一)自5月27日起,我县与全省、全市同步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现场查纠及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依法查处汽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执勤交警将予以劝导、教育、纠正,消除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隐患。
(三)涉及出租、客运班车、校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驾乘、骑乘人员存在上述情况的,将同时抄告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交通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敲门行动、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勤执法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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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生命头盔!
骑行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它是驾乘人员的最大保障,也是防止人身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经过交巡警蜀黍的广泛宣传,大家都有了这个意识,骑车上路纷纷戴上了头盔,然而……
仍有人以个人形象受损、天气太热为由而不戴头盔,甚至有些车主看见前方交巡警执勤,敷衍式地往头上扣一下过了路口便摘掉;甚至还有些小伙伴掉头就跑,全然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所以,蜀黍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让事实来说话!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而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25km/h,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那么如何正确购买和佩戴安全头盔呢?
佩戴安全头盔小“贴士”
请收好喽!
①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②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③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④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⑤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交巡警提醒:
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千万个血的教训换来的。大家一定要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为生命安全增加一道防护屏障。
珍爱生命,戴好头盔,远离事故!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