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向6540家企业发放稳岗资金4260.4万元

时间:2022-05-22 10:0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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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彭俊 杨立靖)为更快更好落实稳岗扩岗政策,及时帮助企业纾困,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近日,市人社局通过社保大数据筛查,对市本级各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比对,并经市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拟对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6540家企业发放稳岗资金4260.4万元。

经审核,市本级本年度有6540家企业符合实施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条件。这些企业均在2021年度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费用(含参保不足一年),涉及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组织等用人单位。其中,零售业1961家,餐饮业130家,旅游业31家,运输仓储邮政业141家。

据了解,符合享受稳岗资金条件的6540家企业,返还资金共计4260.4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2.65万个。其中,大型企业减员率控制在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符合享受条件的45家,共计返还资金380.38万元。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员率控制在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的、30(含)人以下的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符合享受条件的6495家,共计返还资金3880.02万元。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从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仅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返还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各符合条件的单位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由人社、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拨到企业银行账户,实现精准发放。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将资金直接返还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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