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汤加罂粟壳 销售问题口罩 十堰两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有了结果

时间:2022-05-20 11:01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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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问题口罩,遭罚5445元;萝卜汤加罂粟壳,判刑并罚款……日前,由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两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违法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餐饮店主周某将添加了罂粟壳的牛骨萝卜汤提供给顾客食用,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自刑罚执行之日起三年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周某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周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在医用口罩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获取经济利益,曹某某明知口罩存在质量问题,依然在其经营药房进行售卖,直至案发共销售该批次口罩1815个,非法获利1815元,剩余7585个该批次口罩未销售被依法扣押在案。

检察机关认为,当事人曹某某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曹某某支付销售口罩价款三倍的赔偿金5445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十堰晚报 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李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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