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枣阳市太平镇桃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国立,原党支部副书记杨占胜,原村委会委员杨延镇3人违规吃喝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王国立、杨占胜、杨延镇3人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多次组织、参加村级招待,王国立、杨延镇以套取耕地地力补贴款方式抵付招待费。2020年,杨占胜任桃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虚报其子疫情防控值班天数,违规领取疫情防控值班补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王国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2年1月,王国立、杨占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延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王城镇双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启胜违规吃喝问题。
2020年,王城镇双楼村“两委”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多次违规村级招待,为将招待费以合理方式报销,兰启胜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商议决定,以虚列干部工资方式将招待费报销。 2022年3月,兰启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阳市七方镇陈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运芝,原党支部副书记郭光兵、村委会副主任柏礼海违规吃喝等问题。
2014年至2020年期间,经王运芝签字同意,柏礼海、郭光兵分别采取虚列沙石料、道路维修费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级招待费,王运芝负领导责任,柏礼海、郭光兵负直接责任。王运芝作为陈店村水库村级河湖长,对水库管理流于形式,水质存在严重污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022年4月,王运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柏礼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东津新区通报5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 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史台社区无职党员窦光成酒驾问题。
2021年10月15日,窦光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津新区惠民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经开区)分局移动警务平台大队给予窦光成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21日,窦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东津新区东津镇岳底村无职党员朱保军酒驾问题。
2021年11月4日,朱保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东津新区鹿门大道辅道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酒驾。襄阳市公安局东津新区(经开区)分局移动警务平台大队给予朱保军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25日,朱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史台社区无职党员文斌醉驾问题。
2021年3月12日,文斌饮酒后,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期间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襄州区林荫路与西湾路交汇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襄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文斌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2年1月21日,文斌被开除党籍。
4. 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六两河社区无职党员陈超醉驾问题。
2021年7月24日,陈超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至东津新区安居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驾。襄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超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2022年1月21日,陈超被开除党籍。
5. 东津新区东津镇一社村无职党员刘红勇醉驾问题。
2021年1月2日,刘红勇饮酒后驾驶越野车由鱼梁洲向樊城方向行驶,行至九街十八巷马道口处,遇警察查酒驾,刘红勇不顾现场警察的警告和阻拦强行冲卡,撞倒路边的石柱后汽车爆胎被迫熄火,后被警察当场抓获。经鉴定,刘红勇属于醉酒驾驶。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判处刘红勇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2年3月15日,刘红勇被开除党籍。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