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链接:十堰广电传媒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十堰广电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员工
公 告
为满足用人需求,十堰广电传媒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电视广告业务运营2人,从事电视广告创意、执行、运营业务以及客户服务,负责新媒体线上线下大型活动策划及运营相关工作。
2、广播广告业务运营2人,从事广播广告创意、执行、运营业务以及客户服务,负责新媒体线上线下大型活动策划及运营相关工作。
二、条件和要求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敬业奉献和团队协作精神;
4、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条件表
(二)以下情形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依照有关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电视广告业务运营 联系人及电话
罗 彦 8616238
广播广告业务运营 联系人及电话
车颖杰 8656687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均通过十堰广电客户端、十堰广电微信公众号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19-- 8616732 。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面试、笔试、复试(岗位实习)三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22年5月22日在十堰广电传媒集团组织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3、笔试成绩占4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经营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面试成绩占60%,笔试结束后,按1:4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4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预计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广电客户端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广电客户端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复试(岗位实习):根据考生面试、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职数1:1.5比例确定复试(岗位实习)人员,考生成绩如果同第四名考生成绩一样,一并进入复试。
复试内容以实操为主,由所在复试岗位的部门进行评定,包括实操、经营业绩、入职笔试,满分100分,取综合成绩前4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十堰广电客户端、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面议。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在应聘各个环节中,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时,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堰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电话:8616351。
十、其他事项
1、十堰广电客户端、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和电子邮箱的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络而导致失去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十堰广电传媒集团。
十堰广电传媒集团
2022年5月5日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