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为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控制编外用人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按照“限制总量、严控增量、规范存量”和“依法依规、分门别类、稳妥有序”的原则,对全市编外聘用人员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堰市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松林担任组长,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三家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从三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各地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做好辖区内编外聘用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全市“一盘棋”,统筹有序推进。
开展全面清查,摸清人员底数。印发《十堰市关于开展全市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在先期摸底的基础上,再次深入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工作岗位、聘用方式、工资待遇、经费来源、基本信息等方面进行分门别类排查,进一步摸清编外聘用人员底数,为后续清理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出台制度规定,保障工作开展。根据任务分工,市委编办负责制定《十堰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计划核定标准》,会同人社部门制定《十堰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实施意见》,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十堰市编外聘用人员经费保障标准》。通过先期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保障后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对所属辖区的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履行好主体责任。同时,在清理规范过程中逐人分析研判,强化风险评价,做好工作预案,关注各类舆情,及时化解矛盾,做到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