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公告!十堰这些地方的土地要被征收!涉及你家吗?

时间:2022-04-20 09:1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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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715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4月12日批准同意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使用土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使用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使用土地地点: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许家棚村、西坪村、刘湾村、茅箭堂村,征收使用土地总面积27.3320公顷(合409.98亩),其中:林地22.2869公顷(合334.3035亩)、建设用地5.0451公顷(合75.6765亩)。许家棚村国有土地6.8231公顷(合102.3465亩),其中:林地6.8231公顷(合102.3465亩);许家棚村集体土地0.1227公顷(合1.8405亩),其中:建设用地0.1227公顷(合1.8405亩);西坪村国有土地10.9180公顷(合163.77亩),其中:林地10.9180公顷(合163.77亩);西坪村集体土地0.2785公顷(合4.1775亩),其中:林地0.0231公顷(合0.3465亩)、建设用地0.2554公顷(合3.831亩);刘湾村国有土地2.9315公顷(合43.9725亩),其中:林地2.9315公顷(合43.9725亩);刘湾村集体土地4.8572公顷(合72.858亩),其中:林地0.1902公顷(合2.853亩)、建设用地4.6670公顷(合70.005亩);茅箭堂村国有土地1.4010公顷(合21.015亩),其中:林地1.4010公顷(合21.015亩)。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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