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将于4月23日、24日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考须知
根据疫情期间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分5个批次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午批次考试时间分别是8:00—9:30、10:30—12:00,下午批次的考试时间分别是14:00—15:30、16:30—18:00。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批次,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中性笔及2B铅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超过37.3℃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堰返堰的人员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考试当天,正在集中和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的需要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2022年湖北省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需出示提交承诺书。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其他考试规定,开考1小时后可以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附件: 1.《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疫情防控须知》
2.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位置地图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疫情防控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就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考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列队入场,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进入考点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均为绿色、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的需要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2022年湖北省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正在集中和居家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十堰广电观御对面,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高级技工学校站下车。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