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该局已启动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将依法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检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市民政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对象、内容、步骤、时限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此次年检对象是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年检主要内容除一般基础性内容外,还检查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了检查内容。
据悉,此次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实行网上办理,为方便全市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的“特色服务”中设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入口,制作了“年度检查填报指南”和“年检动态文档”,各社会组织在填报年检信息材料时按照指南依次操作即可完成。年检按照各社会组织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作出年检结论的工作程序。年检期间,市民政局将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协同负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督促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年检工作。
据了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民政部门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社会组织应按时、按质完成年检,年检结论直接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对本次年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十堰市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其整改或依法处理;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秦楚网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汪玲)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