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有了专门法!附茅箭区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途径

时间:2022-03-19 18:16 来源:茅箭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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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2018—2020年,茅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区上下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六清”任务全面完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后,一些群众担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担心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会有所减弱。2021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作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茅箭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即日起,茅箭区扫黑办在“茅箭这些事儿”微信公众号开设“扫黑除恶茅箭在行动”专栏,定期发布茅箭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诚邀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扫黑除恶有了专门法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即将生效,扫黑除恶新增了专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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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具备哪些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4.除了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的有组织犯罪外,近年来以实施恐吓、滋扰等“软暴力”为主要犯罪手段的黑恶犯罪案件呈现高发多发态势。

什么是“软暴力”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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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途径

茅箭区扫黑办:电话:0719—8792001 邮箱:mj_shce@126.com 邮编:442000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公安茅箭分局(含信息网络领域)扫黑办:0719-8890700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0719-8059030

茅箭区人民法院扫黑办:0719—8472902

茅箭区司法局扫黑办:0719—8882580

自然资源和规划茅箭分局(自然资源领域)扫黑办:0719-8780150

茅箭区交通局(交通运输领域)扫黑办:0719-8789922

茅箭区住建局(工程建设领域)扫黑办:0719-878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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