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两病”报销政策实施两年惠及44万人 申报流程看这里

时间:2022-03-12 08:57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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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是老年群体常见的慢性病,因此,老年人十分关注这两种病的门诊报销政策。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医保工作会上获悉,我市自2020年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报销新政以来,全市“两病”患者共计44.15万人,实现医保全覆盖,“两病”患者累计享受待遇144.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13亿元,医保基金支付7608.8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据了解,医保部门对卫健部门提供的“两病”人群照单全收,不再重复进行资格申请和审核,确保纳入“两病”规范化管理人员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对未纳入医保部门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和健康扶贫33种门诊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程序规范确诊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参保患者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其用药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两病”患者药品开得出、用得上,农村药品配备可及,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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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保障申报条件看这里申报流程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是针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确诊高血压、糖尿病后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纳入医保和健康扶贫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的“两病”人员(不含已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携社保卡、疾病确诊资料(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及《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两病”申报认定表》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申请“两病”审核认定,病人从申报认定的下周开始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既有高血压又有糖尿病的,自选一种进行认定。当年未发生“两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更换认定病种。参保居民可持有效诊断证明材料,按上述认定流程办理即可。

认定标准

糖尿病认定标准为:空腹血糖达到7.0mmol/L以上;糖化血红蛋白达到6.5以上;糖耐量试验空腹7.0mmol/L以上、2小时达到11.1mmol/L以上。其中任意两项达到可以认定糖尿病。

高血压认定标准为:不在同一天测量3次,血压达140/90mmHg以上;进行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达到高血压诊断标准;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物,血压虽然低于140/90 mmHg,有既往病历资料记录证实的。其中任意一项达到可以认定高血压。(十堰晚报 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周驹 陈昱孚

编辑: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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