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再次“卷土重来”。3月2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花果派出所所快速反应,成功拦截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帮助群众防损1.7万。
3月2日16时许,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花果派出所接到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顾客要向陌生人汇款,因金额较大,怀疑是电信诈骗,请民警劝阻。
接警后,民警徐严林、彭田易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王女士于3月1日收到一条来自北京法院的短信,要求其将案款汇给指定账号。王女士向民警解释,其儿子确实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在服刑,于是一心想尽早缴清案款。
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王女士这是一起冒充法院要求汇款类型的电信诈骗,并向其讲解此类诈骗常用手段。但王女士仍对此事宜深信不疑,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与北京法院联系,北京法院表示不会通过短信通知缴纳案款。
在民警的帮助下,王女士终于醒悟,表示不会再向陌生人汇款,今后也会提高警惕。随后,民警指导王女士现场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预警功能,至此,一起电信诈骗被成功劝阻。
警方提醒
1、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都是诈骗!
2、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都是诈骗!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