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刘凯)“你老婆怀孕七个月了,你还敢喝酒开车,你像个当父亲的人吗!”执勤民警对眼前的男人批评道。
3月3日下午,丹江口市公安局浪河派出所在土武一级公路浪河路段进行交通检查,执勤民警向丁家营方向远远望去,发现一辆白色本田SUV在行车过程中左右摇晃,无法保持正常行驶路线,民警怀疑司机可能饮酒驾车,准备将其拦停进行检查。不料白色本田汽车发现执勤民警,遂紧急刹车,司机与副驾驶一女性进行调换,企图移花接木,蒙混过关。
经盘问,该男子姓李,承认自己饮酒,但矢口否认自己开车,坐在驾驶室里的女子为其妻子,已有7个月的身孕。面对李某再三狡辩,执勤民警遂向李某出示手机录像视频,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李某只得承认,中午带妻子回家看望父母,一时高兴和父亲痛饮了几杯,仗着自己酒量好,稍作休息就开车返家,不料路上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过检测,李某血液里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其移送到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值班室,李某听闻其可能因触犯刑法坐牢,无法亲眼看见孩子出生而流下悔恨的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提醒,为了你我他的安全,切勿饮酒驾车。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