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特约记者 鲍欢)“你是否同意戴上电子手环并接受实时监管?”“我同意。一定好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各项规定,做到守规不越界。”3月2日下午,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对两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后,公安机关为其戴上电子防拆定位手环,检察官现场监督执行并进行训诫。
这是十堰首次办理佩戴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在佩戴现场,公安民警、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阐明不批捕的理由,随后向嫌疑人详细介绍了电子手环的功能、要求和注意事项。
据了解,在以前办案中嫌疑人一旦取保候审,容易出现不到案的问题,人找不到,手机打不通,再次抓捕,极为耗费时间和人力,严重影响诉讼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承担着巨大的办案风险和压力。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张湾区公安分局和张湾区检察院经过多番考察研究,联合推出电子手环监管机制,针对在检察环节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利用远程监控,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24小时“云”监管,后台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监控,查询分析运动轨迹,而且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落实特定的监管要求,有效破解对采取取保候审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监管难题。
“让采取非羁押措施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举措,一旦普遍应用能够解决案件批捕率高、审前羁押率高难题,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侦查监督工作的法治化、科技化水平。”张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宁晓颖告诉记者,在具体操作中,检察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符合罪行较轻,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采取非监禁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不会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非羁押的强制措施,监督公安机关对其使用电子手环进行监管。
电子手环可实现远程定位监控、人机分离报警、强拆报警、越界设置、越界报警、特殊场所接近报警、自动上传定位、实时查询、行动轨迹查询等多种功能,其外形与一般电子手表相同。
“民警只需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能掌握被监管对象的实时信息,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作出快速反应,稳妥处置。这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能够回归日常生活,又能够保证活动行为的实时可控,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