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特约记者 周青青)为搭建更高水平的检律工作交流平台,建设更高质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凝聚更高水准的法律共同体合力。2月22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座谈会。县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湖北陵燕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应邀参会。
座谈会上,该院第一、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分别领学相关文件精神,与会代表先后就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辩护权保障、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案件中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针对2021年12月1日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由检察官及律师相互作出评价。
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林向与会代表对房县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关系,提出四点建议。
坚持高位推动,积极建立四家联动机制。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稳步推进,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并以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抓手,引导激励检察官适应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下一步,将组织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召开联席会,明确各方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责,就值班律师、矫正考察、案件流程等达成共识。
着力提高诉讼质效,突出“天理、国法、人情”。建立证据裁判审查机制,加强对事实证据的全面审查,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联合县司法局积极推动建设值班律师队伍,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意见,综合考量认罪认罚的阶段、退赃退赔和解谅解等具体情况达成量刑共识,减少社会对立,努力实现最优“案一件比”。
积极建立健全内外衔接机制,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和相互衔接中的具体事宜达成共识,注重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沟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消除对立情绪,实现三效有机统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情况,并将结果在院务会上通报。建立工作约谈制度,根据适用情况适时约谈工作滞后的检察官,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改进工作。
有效强化权责管控,防范认罪认罚幅度过大。坚持“提速不降质量、从简不损权利”的原则,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依托案件评查为手段,通过评查逐案审查,对案件的适用正确与否进行监督。通过严把案件质量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一系列案件监督制度,要求每个检察官必需对承办案件,特别是认罪认罚的案件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充分发挥业务监督、检务督查作用,放权不放任,确保检察人员正确规范履行职权,强化案件负责制。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