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 通讯员 戈阳)电信诈骗属于非接触式新型犯罪,隐蔽性强,线索追踪难度大,涉诈资金大都流入境外,打击破案也难以为群众追回全部血汗钱。近些年,一些人为了从中赚取佣金,不惜租借、贩卖自己银行卡及微信号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转移涉案资金渠道,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茅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始终秉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近日,茅箭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前期缜密侦查,锁定多名涉嫌帮助犯罪嫌疑人。随后成立四组专班分别远赴上海等地,先后抓获嫌疑人李某、刘某、王某等人,并安全押解回堰。
经查:2021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其好友冯某(在逃)收购银行卡用于涉案资金转移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名下建行银行卡,以每日100元的价格租借给其朋友用于转账。经核查,李某共获利3000余元,流经其卡内涉案资金共计100余万元。
2021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指使贺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往北京办理五张银行卡后,要求贺某前往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萍乡市等地将办理的银行卡用于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资金。
2022年1月12日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上家(在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仍将本人使用的微信号及通过网络收取的共计12个微信号,以每天280元的价格租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非法获利5500余元。另查明,嫌疑人王某将本人微信号租给上家用于电信诈骗导致十堰受害人郭某被人冒充企业领导诈骗80余万元。
目前,其余嫌疑人还在陆续收网中。
为有效遏制辖区电信诈骗高发态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骗意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茅箭分局反诈中心、刑侦大队打击、防范齐头并进,开展反诈宣传进电梯活动。结合高发的7大类诈骗案件制作了冒充企业领导诈骗、刷单返利诈骗、网络贷款诈骗、“杀猪盘”、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反诈动漫海报及宣传微视频,重点在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量较高的居民小区、写字楼电梯内悬挂反诈宣传海报、播放反诈微视频进行宣传。
截至目前,反诈海报及微视频已覆盖17个小区的500多部电梯,形成强大宣传攻势,为中小企业、人民群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保驾护航。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