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竹山县公安局获悉,自2022年春运安保启动以来,该县共查获酒驾违法21起,其中3名二次酒驾严重违法人被依法行政拘留、重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1月17日中午,竹山县城关镇窑沟村村民陈某(男,46 岁)驾驶鄂C6YXXX二轮摩托车行至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堵河二桥北端吉安花园附近路段时,遇交警执法小分队春运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该陈酒精呼气值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网上查证,该陈曾于2020年4月9日因饮酒后(酒精呼气检测值为7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故本次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报审批,决定对该陈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月17日20时40分许,郧西县关防乡村民邹某(男,32岁,现住竹山县城关镇杜家沟公租房)驾驶鄂C52XXX小型轿车行至竹山县潘口乡南山公园大门路段(桃园路)遇竹山交警机动中队春运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该陈酒精呼气值为2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网上查证,该邹曾于2018年8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盐湖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故本次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报审批,决定对该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月19日20时许,竹山县宝丰镇曹家湾村村民余某(男,48岁,持“D”型驾驶证)驾驶鄂CZ8XXX二轮摩托车行至乡村道宝黄路3KM路段(宝丰镇喻家塔沙场处)被交警二中队春运执法小分队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该余酒精呼气值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网上查证,该余曾于2014年2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故本次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报审批,决定对该余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千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上述3名违法人均被送往竹山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秦楚网 记者 周仑 通讯员 徐家定)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