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特约记者 程鹏 李强)“非常感谢公安机关给我们追回了血汗钱。”1月17日,在武当山特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十堰某工贸有限公司员工拿着被拖欠两年的工资,连声向民警道谢。
2021年8月,武当山特区公安局接到武当山劳动监察部门移送的某工贸有限公司法人金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立即安排警力开展侦查。经查:金某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拖欠该公司职工王某某等四人6.5万元,经武当山劳动监察大队受案后多次约谈金某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金某仍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期间,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金某承诺分期支付,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2022年1月5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办,依法传唤金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法律的威慑下,17日下午金某将拖欠的剩余工资支付给4名工人。
在此,公安机关温馨提醒:用工企业或个人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充分认识拖欠工资的危害性,切实担负起支付工资的法律和社会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劳动报酬被恶意拖欠时,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理性表达诉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舒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