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黄龙派出所通过“平安义警”获取线索,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经查,张湾区黄龙镇一商店老板程某为谋取私利,在明知无任何证件且不具备存放条件的情况下,仍然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在商店内进行销售,直至1月12日被黄龙派出所民警发现,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共计91件。
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提醒:烟花爆竹经营,需专门的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22年春节期间,十堰市城区仍然处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状态,希望广大市民关注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依照规定在允许燃放的地点使用烟花爆竹,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及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