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 通讯员 张启龙) 1月14日,房县依法填埋城区炳公段乱占河道耕种的8块水田。
房县通过大河“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县河湖长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和城关镇政府联合执法,围耕河道得到治理恢复。
该县对境内314条河流开展大保护,建立河湖“四乱”动态排查、动态清零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完成依法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河段26处,行政立案查处5件,关停取缔河流沿线家畜禽养殖场18处,累计清理河道垃圾及漂浮物860余吨。通过依法重拳治理,当地水环境持续向好,河流水质达到国家Ⅰ类或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