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十堰疾控发布健康提示

时间:2022-01-04 09:15 来源:健康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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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堰市疾控中心健康提示: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戴口罩!戴口罩!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案例来看,做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个人清洁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是阻断疫情传播最为关键的手段。十堰市疾控中心现就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按要求佩戴口罩。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普通公众在以下六种场合需规范佩戴口罩: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共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二、科学选择、使用口罩。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普通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三、严格入门查验。各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应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口罩,并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措施,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距”等良好习惯,积极接种疫苗,不扎堆、不聚会,配合遵守公共场所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筑牢安全屏障。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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