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女子昏睡小区健身场地男子见色起心被判刑3年

时间:2021-12-27 15:03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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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酒睡小区健身场地,同小区一男子竟将“咸猪手”伸向该女子,对其实施了强奸。近日,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为姚某,今年40岁,荆门人。

2021年7月2日晚,一女子与朋友饮酒后,独自一人走回家,在行至小区健身场地时,因酒劲上头便坐在健身器材上昏睡。后来,被告人姚某带好友到自己家中聚会时,看见小区路边健身场地的昏睡女子,姚某上前搭讪,主动提出送她回家。但姚某朋友不愿多管闲事,便拉着姚某到他家聚会去了。当晚12时,姚某下楼送好友离开,路过小区健身场地时,发现女子仍然醉酒昏睡在原处。

此时,姚某产生一个邪念,动起色心,先是试探性地对女子实施猥亵,见她没有反应,便将其扶到不显眼的草地实施了强奸。尔后,女子惊醒,姚某逃离现场。女子报警后,姚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警方查明案情后,以姚某涉嫌犯强奸罪移送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前不久,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喝醉不等于自愿,因醉酒状态下的女性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此时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涉嫌构成强奸。因此,即使喝醉的女性没有表达抗拒,也绝不代表他人可以乘人之危,对她行不轨之事。

编后:一个贪杯醉酒,遭人强奸;一个见色起心,锒铛入狱。一起不该发生的故事,两个悔青肠子的人,令人唏嘘。

网络搜索“捡尸”,案件、图文铺天盖地,绝非小众偶然事件。这就说明,女性醉酒,不仅仅是醉酒的事,还有很多不可预知的后果。因此,美酒虽好,心潮虽高,但不要贪杯。

同样的道理,那些聚会的朋友,在有人喝高之后,千万不要一散了之。要好聚好散,将人护送到家,确认安全后再分手。否则,出了事情,轻则良心愧疚,重则分担法律责任。

至于那些见到便宜就出手的人,还是自律一点才好,存点敬畏之心,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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