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市“两会” 阔步新征程|立良法 谋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高水平法治十堰建设

时间:2021-12-25 14:00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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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结硕果。

“法者,治之端也”,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情,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确定的立法计划项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务实管用,制定7部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实现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立法权限全覆盖,充分发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作用,为推进高水平法治十堰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助力改革发展

阳光洒落大地,清澈甘甜的汉江水一路向北,润泽京津冀豫地区。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怎样才能更好肩负起“确保一库净水永续北送”的重大政治使命,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更高期待?

基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人大常委会上应国策、下顺民意,经请示市委研究同意,将制定《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确定为2017年立法项目。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前后共修改25稿,历时近一年完成,为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起地方法规制度“四梁八柱”。

这是我市充分发挥良法保善治作用的一个缩影。

2017年以来的五年,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迈步起跑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秉持立法为民,在立法上深耕细作,收获了累累硕果:《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十堰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十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先后出台,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

“文明行为促进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让违法行为人参与到一线工作中,深刻体会管理者的辛苦……”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面对面征求意见、召开不同领域座谈会、发布网络调查问卷、多媒体平台公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寻求民意“最大公约数”。

这是我市坚持民主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始终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让每一部法规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经得起历史检验。

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法规项目“双组长制”,对立法工作进行全程规范、管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建立地方立法专家智库,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合作共建“十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邀请法学、行政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专家学者,开展立法论证评估工作,有效提高法规质量;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布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凝聚立法共识;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坚决守住依法立法红线。

坚持立行并重保障法规施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为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动、有关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同时,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计划,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法规真正落地生根。

面对新发展阶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践行立法为民,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贡献更加坚实的法治力量!(十堰日报 记者 汪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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