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明年1月6日至8日召开

时间:2021-12-21 19:5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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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马凯俊 特约记者 刘江)12月21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华、刘学勤、佘立柱、卢熹昌,秘书长黄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志莉,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9人,实到3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至8日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报告》《关于检查〈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题后,师永学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要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起草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会务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服从安排,通力协作、各尽其职,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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