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少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十堰交警于12月6日起至本月底,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电动自行车未上号牌、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等重点违法专项整治。
严管严查
1、未备案上牌电动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未佩戴头盔
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4、电动自行车逆行
5、电动自行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
6、其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4日上午10点,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车城路设点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陈某驾驶一辆河南籍号牌电动车被民警拦下。当事司机称车牌是在购买电动车时就有号牌。
提示
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中队长蒋福生介绍,陈某是从十堰某电动车店里买的电动车,上的河南的号牌。
交警提醒:根据《十堰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发放的非机动车牌证,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外地非机动车牌证应当申请非机动车转入或注册登记后,方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非机动车号牌是不允许跨区域行驶的。
民警现场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牌进行了拆除,并要求陈某尽快就近去办理正规的十堰号牌。
警示
因为方便快捷许多市民选择驾乘电动自行车,可本该为生活带来便利的电动自行车为何却成了马路“杀手”?
答案,这个视频能告诉你!
(视频来源网络)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把马路当成自己的游乐场,肆意穿梭在机动车道上,见缝就钻,逆行、闯红灯、穿插抢行,视交通法规于无物,视生命安全如儿戏,上一秒的侥幸,换来下一刻的不幸。
真正的马路杀手,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无知者无畏!”
未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小小的电动自行车承受不住,它们的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图源网络)
“偶尔一次两次而已,没关系的!”“别说得那么悬乎,我上次逆行也没事……”
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我们无法知晓。但蜀黍知道违法行为和伤亡血泪总是紧紧相随!
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小孩子都烂熟于心的道理,但却总有人为了快这十几秒,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每闯一次红灯,就仿佛在地狱门前走一回。现在,你还觉得抢几秒钟无所谓?
上面这些动图赤裸裸、血淋淋,却又直指人心!无法挽回的生命,不可逆转的后果都在告诉我们,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别拿以后几十年来换现在几秒钟
未佩戴安全头盔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车,与路缘石发生碰撞,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完全是用血肉之躯去对抗钢铁猛兽,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不做好安全防护,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超速行驶、违规载人载物、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骑车时玩手机、打电话……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会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有时候生与死只是你一念之差,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十堰交警呼吁广大市民: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进入机动车道,尤其不可与大型车辆并行超车、抢道!保护好自身安全,共同营造全市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