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费!十堰这些人速来退钱

时间:2021-12-18 10:49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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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网十堰东风供电公司发布公告,对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的用户进行退费工作。

全文如下

关于已销户客户结余电费退费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为加强电费账务管理,规范已销户用电客户结余电费退费,保障电费资金安全,维护用电客户权益,自2021年7月起,国网十堰东风供电公司开展对已销户但仍有电费余额的用户进行退费工作,请有办理退费需要的用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属地供电所办理。

一、办理退费所需材料

(一)个人客户

1、本人办理: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在提供用电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的基础上,补充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电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去世或由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二)政企客户

企业客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函(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客户需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原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办理委托书、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银行卡号、开户行)和银行卡复印件。

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委托函(办理事项、办理人、收款账户信息等,需加盖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款账户名称与用电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需要用电人在委托函中明确说明不一致原因,收款人名称及收款账户信息,注明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

二、退费办理时限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截止2021年12月26日,即视为公告送达,仍未联系属地供电所办理退费结转的用户,将视为放弃结转电费债权,届时供电公司将不再受理相关退费申请。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18371959032

附件:三年及以上销户用户预收余额

东风供电公司销户明细.xlsx

国网十堰东风供电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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