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十堰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第十三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涉及物业费、停车费、考试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为落实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工作等要求,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第十四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对《十堰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十堰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13次更新,此次调整主要是清理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完善城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关于规范十堰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2021]57 号)等。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十堰市政务服务网、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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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