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老赖名下的鱼塘被强制执行了

时间:2021-12-09 16: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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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男子王某一直以“没钱”为借口一拖再拖。12月7日,丹江口市法院执行局采取强硬措施,对王某名下的一处鱼塘实施强制执行,并以“以物抵债”的方式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湖北某食品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王某应支付该公司7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一直以无钱、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如实报告财产,已被丹江口市法院司法拘留两次。因王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湖北某食品公司向丹江口市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市场价接收王某名下渔产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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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期间,市法院就被执行人王某的渔产权属及鱼塘经营合同问题,先后走访约谈王某及鱼塘租赁合同签署方。经查,王某所经营管理的鱼塘中的渔产归其本人所有,且鱼塘产量可观,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市法院决定对其渔产进行以物抵债,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12月7日早上7点,集合完毕。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执行活动总指挥方义清对执行纪律和执行策略进行强调。一切准备就绪后,7车、32名执行干警立即赶往老河口市薛集镇某渔产养殖点。

“鱼塘是我妹妹的,真不能执行。”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依然否认鱼塘归自己所有,妄想瞒天过海,将欠款一拖再拖。

“鱼塘是不是你的,我们已经查得清清楚楚,现在是强制执行,不是在跟你商量!”感受到执行干警的强硬态度,被执行人心里几经挣扎,最终泄下气来,愿意与申请人协商解决。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自愿偿还湖北某食品公司现金35万元,并以鱼塘内的渔产抵偿剩余部分钱款。双方在法院的见证下根据相关的市场行情定了价格及运输方式,若最终所得钱款总额不足72万元,王某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偿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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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兵分两路,拉起警戒线,堵住前后门,防止无关人员出入。上午9时,打捞工作正式开始,由专业捞鱼队进行打捞,执行干警进行记录,按照分类、称重、装车的顺序,经过9个小时有条不紊的奋战,现场共打捞出鮰鱼、草鱼、白鲢、花鲢共9480公斤,折抵执行款140468元,期间执行干警不仅监督整个以鱼抵债的交付过程,并对在场的被执行人亲属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整个交付过程顺利完成。(秦楚网-十堰头条讯记者 何利 通讯员 肖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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