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房华 通讯员 尹振宇 徐明国)“我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鲍峡和十堰城区瞎混,以前我年龄小,不懂事儿,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儿,犯了不该犯的错,总是在我被抓了的时候喊我父亲来处理,我现在想想很后悔。现在我满16岁了,以后不敢再偷了。”在十堰汉江路派出所,章某流着泪忏悔到。
经了解,11月26日上午,郭先生跟往常一样,来到自己的店里上班,当走到店门口时,郭先生瞬间惊呆了,发现商店的门把手被损坏,店里的现金和几瓶茅台系列酒不翼而飞,于是郭先生立即报警。
(正在盗取现金)
汉江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郭先生的店里。经现场勘查和调取店内视频监控,发现实施盗窃的嫌疑人身材偏瘦,身高大约170厘米左右,留短发。民警根据嫌疑人体貌特征,经反复研判,最终锁定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正在盗取茅台酒)
经过大量工作,12月2日,民警将嫌疑人章某抓获。经调查,11月25日凌晨3点多,章某来到阳光栖谷天街某商店,用右脚把这个店门的把手踹开,然后进到店里,先把收银台收款机盒子里的700多元现金盗走,之后又从店里货架上盗走7瓶价值1500多元的茅台系列酒,然后离开。
随后,章某把偷来的现金挥霍享受,把酒用于朋友吃喝,不到两天时间就将盗来的财物挥霍一空。2日当天,章某正在家中睡觉,被办案民警抓获。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