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800元零花钱,大学生卖银行卡稀里糊涂成电诈“帮凶”

时间:2021-11-09 21:39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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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挣零花钱,在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在校大学生为了800元,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间接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日,张湾警方抓获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11月6日,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个名为李某的男子涉嫌买卖他人银行卡。得到线索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严密布控蹲守,办案民警在城区某宾馆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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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询问,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买卖他人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以及3名出售自己银行卡的“下家”。11月9日,办案民警及时固定证据,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成功将另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让民警惊讶的是,其中一名嫌疑人小吴年仅18岁,居然还只是一名大一新生。

据小吴交代,今年9月份其在网上看到有人以每张8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这对于处在求学阶段又没有收入来源的小吴来说,无疑是笔可观的收入。于是小吴拿着自己身份证,去邮政银行办理了1张银行卡。转手交易后,他获得了对方支付的800元。

事情发展至此,小吴都没有觉得此事有任何问题。直至11月9日见到办案民警,小吴这才明白,之前提供的银行卡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了洗钱工具,自己稀里糊涂地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这个孩子平时学习挺努力,家里也是省吃俭用供他上学,眼瞅着家里能出个大学生,谁能想突然变成了这样。”警方提到小吴时,语气里带着惋惜:“平日里大家提起电信诈骗都恨得牙痒痒,但很少有人会把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与在校大学生画等号。但现实的情况就摆在眼前,容不得我们不信。”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张湾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张湾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甚至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学生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毁掉自己的美好前程。(秦楚网文、图/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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