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金勤 特约记者 刘英 鲍娓娓)贵州一女子把银行卡借给诈骗团伙诈骗十堰一市民7万元,自己获“报酬”500元,出借银行卡成诈骗帮凶,近日,被十堰警方抓了。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交待,她用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认识了两位男子,并出借自己银行卡帮对方转账7万元,之后对方给了她500块钱。
现年40岁的杨某某在贵州平塘县一家超市上班。今年10月初,初次提供一张银行卡,就能挣一笔“外快”。随后把自己的银行卡都出借给王某收取报酬。
经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刑警大队反电诈中队民警调查,张湾区市民余某某在家中,因为网上投资被电信诈骗,后追查钱款发现,其中7万余元汇入了贵州省平塘县杨某某的账户,经民警调查,杨某某将银行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出借给诈骗团伙,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从中谋取私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更不要从中谋取不当利益,以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