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会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时间:2021-10-27 15:3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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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马凯俊 实习生 陈欣仪 特约记者 刘江)10月27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学华、刘学勤、佘立柱、卢熹昌、曹明权,秘书长黄芸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奇峰,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9人,实到3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市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认真做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提高办会质效,切实做到会议材料精细化、会务服务标准化、安全防疫科学化,确保会议完满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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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朱华伦的十堰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寇伟为十堰市教育局局长。

二、任命刘伟华为十堰市统计局局长。

三、任命金玉心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锐程俊淇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任命柯幻代欢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任命刘占省刘坦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任命柏媛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郑飞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六、任命张曼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七、任命卢月华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黄彦孟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煜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王俊卿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免去井家坤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郑轩黄德胜蔡健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张声文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余龙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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