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改造让居家更舒适 十堰今年520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时间:2021-10-23 10:16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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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随着我市最后一批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完工,我市今年52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自愿申请,一户一策

我市在今年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

家住竹山县文峰乡塘湾村的李大爷今年79岁,是村里的低保户,老人脑梗后遗症,偏瘫,生活起居都是由老伴搀扶照顾,日常活动极为不便。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详细询问了解老人身体状况,针对洗澡、通行、如厕等方面的困难进行科学评估,制定了为老人家门口坡化,卫生间安装扶手,配备防滑垫、淋浴椅、坐便椅,通行配备手杖、轮椅等方案,最大程度帮助老人解决生活起居各方面的困难。

“感谢党的好政策,这些设施、设备正是我所需要的,之前自己舍不得买,现在政府免费安装,让我生活更加便捷,老伴再也不用担心我随时会摔倒了,拄着拐杖还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在改造完成后,李大爷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好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都应该顺应人民意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竹山县在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过程中,面对群众的切身利益开门纳策,问计于民,集思广益。

84岁的朱大爷是竹山县宝丰镇东河村的高龄独居老人,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政策和评估的时候,向其介绍了2021年省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他思考了片刻后说“卧室改造中安装护栏抓杆不方便自己起居,房屋窄的情况下还影响通行,而且大部分农村家庭厕所未进行改造,没有方便的洗浴场所和设备,看能否配备矮一点的普通床和沐浴桶,方便起居的同时,还能解决困难家庭的洗浴问题。”朱大爷的建议,让相关负责同志陷入了沉思。

居家适老化改造首先就是要思考群众的诉求,尊重群众意见,从而改善老人居家环境。竹山县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拘泥于推荐项目,进行科学评估,按照每一户家庭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全县80户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中有22户配备了普通床,26户配备了沐浴桶,还有的老人家庭进行了厕所建造,护栏安装、坡改梯等内容,这些项目虽然在推荐之外,但是充分尊重参考了群众愿望和意见,使改造更加符合民意,也赢得了民心。

“这些项目的改造对我们老年人出行真有很大的帮助啊!”85岁的王大爷深有感触地说。

3年内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1560户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呈现逐年加快趋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61.05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03%,高于全国0.33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严峻。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2021年十堰市“千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广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医养结合等模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3年内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1560户。

其中,2021年共改造520户,按照每户平均不超过3000元的预算实施,目前已全部完成。

适老化改造要满足这些条件

记者了解到,实施对象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申请者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依据身份证为准);申请者属于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护理补贴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脱贫人口中的老年人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申请者属于残疾类别,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有需要申请适老化改造的,可到各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十堰晚报 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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