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云南省昆明市组织召开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授牌活动,我市郧阳区榜上有名,成功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多年来,郧阳区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生活,以维护“碧水、蓝天、净土、青山”为着力点,高位推进抓创建、落实责任抓创建、健全机制抓创建、真金白银抓创建、全民参与抓创建,成效极为明显。
郧阳区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开展长江(汉江)大保护九大行动,统筹推进神定河、滔河、堵河、丹江等“五河”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实施汉江、堵河十年禁渔,清退渔船3000多艘,拆除非法采砂船筏钓船60余艘,关停非法码头15处,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100%。
郧阳区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天然气管网覆盖居民小区330余个,长度达400余公里;督办治理涉气排放企业30家,淘汰老旧车辆564辆;认真落实禁鞭禁燃区制度和秸秆禁烧巡查,落实扬尘管控“八个100%”,常态化清洗保洁城区主次干道,2020年郧阳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有记载以来最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达97%。
郧阳区全面排查治理尾矿库33家,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10家,常态化监督10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水土共治8万余亩,发展环水有机农业近20万亩,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200多座,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清洁”等次。
郧阳区持续开展“绿美郧阳”行动,退耕还林1.5万亩,绿化造林52.4万亩,封山育林16.33万亩,修复矿山165处,森林蓄积量达720.89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达66.5%。(秦楚网 记者 朱江 特约记者 叶相成)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