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9月13日起,全国开始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执法直播联动,我市交警部门与全国同步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连续两日,十堰公安交管局采用县市交叉互查和24小时不间断查处的办法,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2例。其中无证驾驶11例、饮酒驾驶6例醉酒驾驶4例、超员5例。
十堰交警曝光了部分案例请各位老司机引以为戒↓↓↓
交警曝光酒驾案例
▶ 9月13日13时许,王某明驾驶车牌号为鄂CDK8**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张湾区黄龙镇出发,沿十堰西城路往十竹路方向,行驶至张湾区西城路柏林加油站路段时,被四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为3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9月13日晚,武当山交警大队在辖区皇榜路路段设卡,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时10分许,谢某群驾驶车牌号为鄂CLJ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执勤卡点时,民警现场对谢某群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谢某群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9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0时30分许,肖某孔驾驶鄂C171**号小型轿车,从张湾区东风公司24厂路口出发,沿着车城西路驶往柏林方向行驶,行至张湾区红卫建设大道路段时,被四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肖某孔体内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2时29分许,赵某涛驾驶鄂C363**L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城区东岳路东岳古台路段,被机动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涛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经查,赵某涛未取得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晚,武当山交警大队联合城区直属二大队在辖区皇榜路路段设卡,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时30分许,余某成驾驶车牌号为鄂CLJ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民警现场对余某成进行酒精检测,余某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9月14日20时27分,赵某驾驶鄂C1K6**号小型车辆从房县人民医院往财政局方向行驶,行至房县唐城西路未来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赵军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我市从13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首日,全市共出动警力104人,查获违法行为225起,其中酒驾1起,醉驾1起,无证1起,超员1起。
据了解,整治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24小时全天候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整治,白天整治重点是严管严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等隐患重点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行为。晚上将重点开展酒驾醉驾查处。特别是在零点、清晨、午间等时段,利用部分人觉得“交警已经收队,没有人查酒驾”的心理特点,猛杀“回马枪”,开展错时整治,突击盘查过往车辆,发现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2021年9月6日—9月12日十堰交警查获的酒驾、醉驾违法人共计47曝光如下↓↓↓
酒驾名单
二次酒驾名单
醉驾名单
酒驾成本有多高?
法律成本
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年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出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驾驶机动车
扣证+罚款
再次酒驾:拘留+吊销驾证+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证+刑责+5年或10年内不得考证
3、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
构成犯罪的负刑责+吊销驾证+终生不得考证
经济成本
(1)保险不予理赔;
(2)医药费自付;
(3)面临巨额赔偿。
职场成本
党员给予党内处分,严重者开除党籍;
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严重者予以开除。
其他成本
征信成本、精神成本、家庭成本……
十堰交警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有安全,更团圆。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全体市民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综合十堰广电 秦楚网)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