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注意!十堰交警给您写了一封信

时间:2021-09-15 08:21 来源:十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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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倡议书

市直单位、各区及区直部门:2021年我市将迎接第三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为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全体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公职示范、行业引领”良好道路交通氛围,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公职示范,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所有公职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将文明交通纳入本体系、各单位文明创建和制度建设中,已纳入制度建设的加强考核和教育。

1、做到文明行走。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在车行道及非机动车道内行走;

2、做到文明驾车。驾驶车辆时,自觉礼让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停车、不车窗抛物、不加塞、不乱变道、不在禁鸣区内鸣笛,树立文明驾驶良好形象。

3、做好文明示范。积极主动宣传、教育家人、亲友文明出行、文明驾驶,争当文明行走、文明驾驶、良好家风的宣传者、示范者。

二、行业引领,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行业内各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工地及人员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如国资委负责公交公司、农贸市场,交通局负责出租车、网约企业,商务局负责商超电商,住建局负责各大型工地,交通物流局负责物流运输企业等。尤其公交、出租、网约等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文明交通的教育、监管、考核,形成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引领、带动全社会文明交通水平提升,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三、强化社会面文明交通宣传。各区发动各街办、社区通过社区、小区、楼栋各种微信群、QQ群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倡议,广泛营造文明交通宣传氛围,动员大家文明行走、文明驾驶、有序停车,同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每周少开一天车,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近距离多步行,让城市不堵,让污染减排,让身体更健康。

四、做好曝光敲门信息共享。交管局将坚持并加大不文明行走、不文明驾驶的查处曝光敲门力度,对经过核实的不文明行为人信息将及时通报市创文办、各区、各部门、各社区、各企业,努力做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效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通过“公职示范、行业引领”,形成齐抓共管文明交通的良好局面,为我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十堰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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