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又骗财,男子诈骗女友20余万元久拖不还被判5年2个月

时间:2021-09-06 20:34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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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一屁股债的男子结识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女子,随后两人以男女朋友开始相处。可之后没多久,男子就暴露了自己的本性,编造各种理由从女友处骗取钱财供自己挥霍。在被骗20多万后,女友觉醒并报警。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这名空手套白狼的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201233元。

1985年出生的王某系竹山县人,无固定职业。从2011年开始,王某身负巨额债务无法偿还,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有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生效判决尚未履行。其名下的房产、车辆被法院查封,而他本人,也被纳入到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2015年年初,王某到其叔叔投资的某酒行担任业务员,平日里由他负责与酒厂接洽酒水销售工作。没多久,王某便动起了歪心思——将酒行代理的酒水销往十堰市场的过程中,把部分酒水货款抵给自己之前的债务,最终导致应该付给酒行的钱款无法兑现。

2015年6月,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谢某,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进而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交往了一段时间,王某又开始打起了谢某的主意。因为他发现,谢某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了填补上述酒行的钱款亏空,王某开始编造自己与叔叔合伙开酒行,酒水生意销售压力大、资金回笼压力大、请客吃饭需要开销、做工程需要资金、还房贷等理由,陆续从谢某处借钱。

据统计,从2015年6月到2016年1月,王某先后从谢某处骗取211733元。这些钱,要么被王某用以填补之前的亏空,要么被用于个人挥霍。其中,2015年7月19日晚,王某就因资金周转困难,虚构其在竹山县承包某学校运动场改造工程项目需要缴纳保证经为由,从谢某处骗取资金5万元,而这5万块钱,事后被证明全部被王某挥霍。

经历一次次骗局之后,谢某终于发现异常,找王某催其还款。而此时的王某,以拒不见面、变更手机号码、微信号等方式拖延。2016年12月,谢某不得不到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多次电话、短信通知王某到案接受调查,但王某拒不到案。直到2017年12月5日,王某被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昌火车站派出所抓获。

后经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展开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责令王某退赔谢某人民币201233元(案发后王某偿还了谢某10500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王某不服并提出上诉。

前不久,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展开二次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秦楚网 记者 何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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