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罗奎 通讯员 黄勇)近日,张湾区公安分局东岳路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鹰隼,并及时联系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处理。
3日下午3点左右,市民黄先生将一只鹰隼送至东岳路派出所救助。据黄先生介绍,当天他开车途径华西农商城无意间发现了这只鹰隼。
后经民警辨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表面无明显外伤,但无法飞翔。
鉴于此情况,民警给这只可爱的小动物弄了一些食物和水,同时积极联系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
松雀鹰,鹰科鹰属鸟类,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等体型的深色鹰,成年雄鸟:上体深灰色,尾具粗横斑,下体白,两胁棕色且具褐色横斑,喉白而具黑色喉中线,有黑色髭纹。雌鸟及亚成鸟:两胁棕色少,下体多具红褐色横斑,背褐,尾褐而具深色横纹。松雀鹰通常栖息于海拔2800公尺以下的山地针叶林、阔叶林和混交林中,冬季时则会到海拔较低的山区活动。性机警,人很难接近,常单独生活。喜在6~13米高的乔木上筑巢,以树枝编成皿状。中国各地均有分布,国外分布在印度、东南亚、菲律宾及大巽他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