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十堰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可举报

时间:2021-08-31 20:55 来源: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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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十堰市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一起来看看有哪些重要信息。

5.1

专项整治时间: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专项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和教师。

专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

1.中小学有偿补课等行为。主要包括: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以为学生托管、提供食宿为由进行学科辅导,收取费用从中获利。

2.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为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专项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8月开始至2022年3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贯穿2021年全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化教师“四史”学习教育,集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结合九月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新入职教师宣誓、教师廉洁从教公开承诺等活动,提高全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2021年全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问题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地本校是否存在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抓好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对于查实的有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根据教师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要求,查实案例涉及的教师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2022年3月前)

第三阶段:案例通报、警示教育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结合问题调查和处置工作,梳理本地本校查处的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对案例进一步梳理分析,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地各校问题典型案例和通报情况要及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性质严重和影响恶劣的案例将在全市范围通报。(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市教育局编发的《师德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处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

第四阶段:抽查检查、明查暗访阶段

市教育局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抽查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检查;选取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2021年9月—2022年3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建工作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2021年9月—2022年3月)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学校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撰写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2021年11月—2022年3月)

4.1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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