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胡雯洁、通讯员刘浩、李伟)8月21日,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预测,受副热带高压南北摆动频繁影响,8月20日开始我省又迎来新一轮强降雨,强降雨中心主要位于恩施、宜昌、荆州、随州、孝感、武汉和黄冈等地,上述地区累计雨量一般80至120毫米,局部200至3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50至100毫米。此轮降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局部强度高,降雨落区高度重叠,致灾风险高;且预计8月下旬还有两场降雨过程。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定于8月21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强调,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后,各地各部门要严防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包保责任,切实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紧盯水库安全度汛,细化责任落实,加密巡查排险,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强化隐患处置;要聚焦防范城市内涝,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疏通,摸清城市渍水点分布,提前预置应急排涝队伍,严密防范桥涵隧道、人防通道、工程基坑、地铁等地下空间出现险情。
早前报道
湖北分别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和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8月20日11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又将迎新一轮强降雨。其中,8月22日晚至25日为最强降雨时段,我省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雨及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应急联动,抓紧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一是做好水资源调度管理,加强江河湖库防汛安全工作;二是加强防御强降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田渍涝等灾害;三是提前做好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四是防范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行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又讯 (记者艾红霞)为加强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根据《湖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省水利厅决定于8月20日20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加强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统筹部署,强降雨期间坐镇指挥、在岗在位。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报预警,收到气象、水文、山洪预警信息要及时传达到一线,提醒相关地区和人员做好灾害防范。强化堤库闸站巡查防守和水利工程调度,重点抓好强降雨区水库运行管理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生重大汛情、险情第一时间报送省水利厅。
编辑: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