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社保经办信息采集时限的通知
市直城区各参保单位:
当前,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省集中系统”上线时间延期。现就系统上线数据清理采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市直城区所有参加企业社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
二、填报内容
填报《十堰市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信息采集表》,详见表内信息项目。
三、延长报送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四、报送方式
请各参保单位将《十堰市参保单位社保经办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一并传至指定邮箱:3627200741@qq.com,逾期未报送造成业务经办迟滞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曹裕涛
联系电话:8415002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