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涉及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

时间:2021-08-10 07:29 来源: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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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成立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暨强化责任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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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为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督查工作。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查。

督查安排

督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目标

严防新冠肺炎病毒传入校园,严防疫情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督查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止。按照“管业务、管安全、管防疫”要求,基础教育防控组、高校及职成教防控组重点督查市直学校、驻市高校。各组组长全面统筹、全程参与督查,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以电话、QQ、微信和明查暗访等灵活多样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按要求汇总上报,及时了解情况。

督查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要求开展督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完善工作预案情况。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防控疫情的组织管理、具体措施、预警与应急等内容。各地各校是否组织学习落实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以及省、市主要领导关于疫情防控指示批示精神。各学校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含教育部要求的“两案九制”),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指定应急处置医院;是否成立宣传教育、消毒杀菌、物资储备等工作专班并投入运行。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四必”,做好校门处登记、秩序维护工作,严防人员集中。完善开学报到、调整教学工作计划、调整教学进度、及时调配好师资等措施。

二是加强师生信息摸排和疫情处置设施配备情况。是否建立师生信息摸排和日报告制度,做到“日报告、零报告”,提前摸排外地返回师生信息,精准掌握其回堰前28天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居家隔离时间,确保开学时师生身体健康;全面实行入校扫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查验制度;是否严格实行师生健康信息监测,做到“一校一册、一人一卡”;学校有无建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和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

三是强化校园规范管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学校主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应急值班制度;严格管控进出学校人员,严禁无关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格开展车辆、人员进出校园登记查验、消毒工作。有无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和校园全面清扫、消毒工作;学校有无在开学前组织线下教学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和公共体育场馆有无在开学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是否有针对性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物资储备情况。疫情防控是否按14天标准进行物资储备,公共场所水龙头是否充足(1:50)、洗手液或肥皂等是否配备到位。

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提前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有无严格门禁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其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对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属地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依规妥善处置,并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

六是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治理情况。是否落实市委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要求,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有无做到每日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宿舍、厕所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和消毒;是否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和分类;是否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七是重点环节管控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否严格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禁提前组织培训活动,是否密切关注涉教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校是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社区对学校附近住户健康状况、疑似或确诊病例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各地各校是否落实对精准扶贫对象子女、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疫情防控期间丧失监护人学生的关爱工作。

有关要求

1.开展自查整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作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首要工作,在前期开展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逐条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对排查出的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坚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2.加强过程督办。市教育局各督查组要密切与各地各校加强联系,强化业务指导,做到跟踪督办,及时开展重点区域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及时建立覆盖辖区所有学校的督查工作责任制,并将督查方案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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