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准妈妈竟约定卖掉腹中孩子:儿子5万元、女儿3万元

时间:2021-07-17 16:43 来源:极目新闻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福建省宁德市一女子怀孕后,在孩子没出生前,以经济困难无力抚养为由,将孩子卖给他人,并根据婴儿的性别进行差别定价。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这一起拐起卖儿童的案例。

根据刑事判决书显示,陈芳(化名)长期居住在宁德市蕉城区,27岁,无职业。李飞(化名),47岁,务工,和妻子王丽(化名)居住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由于王丽的身体原因,他们一直没能有孩子。

2015年下半年,21岁的陈芳发现自己怀孕,但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她无力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便想到了将孩子卖掉。

一直渴望拥有自己孩子的李飞夫妻俩便和陈芳商议,收买她的孩子。同时他们约定,如果陈芳生下男孩,收买的价格是5万元;如果是女孩,李飞和王丽则花3万元收买。商议达成后,李飞、王丽夫妻二人向陈芳支付了5千元定金。

2016年3月20日,陈芳在宁德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23日,李飞和王丽在医院门口将5万元现金支付给陈芳,并将孩子抱回了家进行抚养。2020年10月23日,蕉城区公安局民警将李飞、王丽抓获。次日,陈芳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芳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飞、王丽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同时责令陈芳退出赃款人民币5万5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王聪骢

推荐阅读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