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通讯员 王培)7月14日,东岳分局西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疑似“手榴弹”的东西,民警上门查看后确认这些“手榴弹”是玩具爆竹,因不能确定其危险性,民警还是决定收缴后按易燃易爆品进行集中销毁。
上午10点,西区派出所接到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他们在清理某间房子时看到疑似“手榴弹”的物品,上面还有引线,他们担心这些东西太危险,也不敢随意处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在电话里嘱咐他们不要随意翻动危险物品,随后驱车赶往现场。此时工作人员已将危险品装在一个袋子里转移到室外,周围的群众猜测,这可能是“雷管”,也有人说是炸鱼的土工具。民警上前查看袋子,发现里面装有15枚“手榴弹”,看上去做工粗糙,有些年头了,每个“手榴弹”长约20厘米,粗约4厘米,感觉里面沉甸甸的似乎装了火药,其中一头还有绿色的引线。
民警立刻紧张起来,赶紧疏散了周围群众,并将袋子转移到阴凉处,仔细一看,发现在每个“手榴弹”的尾端,都贴着一张圆形的标签,上面印着“点燃引线,速到远方,小孩玩时,成人指导”的模糊字样,民警推测这应该是禁鞭政策出台前,生产的大型鞭炮类玩具。
虽然是虚惊一场,民警还是对报警人再三提醒,遇到这种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撤离,等待警方来处理。如果这些真是易燃易爆物,随意移动可能发生碰撞带来危险,放在室外的烈日下暴晒,更有可能引发自燃、爆炸。
目前,这批玩具“手榴弹”已被警方销毁。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