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周末这两场考试考务提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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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事项提示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7月17日—18日举行,本次笔试共设置两个考点,分三个批次进行,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笔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4日9:00至笔试前,考生须按时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法显示照片的考生需自备两张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自行贴在准考证照片的位置,一张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人员,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3)。
考前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如身份证遗失,需提前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及笔试类别
本次笔试共分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和新闻宣传思想文化类六个大类设考。具体各类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点设置与乘车指南
本次笔试共设置2个考点,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按时到达指定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每个考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汉江师范学院考点
(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考点入口: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门口(十堰东方坐标城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5路、16路、35路、91路、99路公交车在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站下车。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考点
(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
考点入口:北京北路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门(广电观御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36路、38路、9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参考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注意提前预定考点周边酒店,熟悉考点环境。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考点考前1小时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请考生务必尽早出行。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作弊违纪处理。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
贫困考生退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家庭成员关系的一面);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局发放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于考试当天笔试结束后在考点指定位置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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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卫生技术正、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1年度全市卫生技术正、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将于7月17日、18日在汉江师范学院明理楼5楼计算机教室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http://rsj.shiyan.gov.cn/),如有疑问请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
考试证件准备
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有效证件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1年7月17日和7月18日
第一批次:上午08:30—10:00
第二批次:上午10:40—12:10
第三批次:下午2:30—4:00
第四批次:下午4:40—6:10
考点设置及乘车指南
本次考试十堰考区考点设置在汉江师范学院明理楼5楼计算机教室(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考点入口: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门口(十堰东方坐标城正对面)。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5路、16路、35路、91路、99路公交车在北京南路汉江师范学院站下车。
考生应考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
2.应试人员应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外来车辆禁止入内,陪考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3.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4.开考前50分钟, 应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本次考试实行进场安全检查,请大家配合,通过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5.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信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
7.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9.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10.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