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 通讯员 汪丽君)“嘿嘿,你也来报警啦!”7月5日晚11时许,十堰人民路派出所迎来了一位“特殊报警人”——一只小刺猬。
当晚,出警回所的民警刚停好车,就看到所门口来了位“不速之客”,仔细一瞧还是一位不好惹的主——一只满身是刺的小刺猬。圆滚滚的模样,丝毫不怕人,见有警察蜀黍在给自己拍照就“专门”停下来驻足了一会儿,待民警拍完照,就一溜小跑到了接警台。
值班民警见小家伙深夜到访,纷纷上前查看。小家伙见众人围观,迅速将自己卷成了“刺”球。民警担心小家伙安危便找来了一个纸箱,给它安了个临时的“家”,里面放了一些蔬菜和吃的。
据了解,刺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没有相关许可和批准的前提下,养殖、买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为了让小刺猬更好地成长,6日上午,民警已将小刺猬安全送回了山林。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