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夏汉东)今天上午,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政策调整事项。
今年上半年,我市归集公积金21.96亿元,新增缴存职工9363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2.61亿元,归集和提取资金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和余额分别达到386.99亿元和192.15亿元。
上半年,发放贷款11.08亿元,帮助全市3100个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回收公积金贷款本金5.98亿元,资金发放和回收运行平稳有序,有效推动了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政策调整事项。
副市长余世明指出,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控要适应经济发展大势,加快信息化建设,公积金政策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展,努力向乡镇、新市民等就业群体延伸,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要进一步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定位,在发放贷款上重点支持首套刚需,严格禁贷第三套,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健康发展。要狠抓归集扩面工作,不断夯实公积金事业发展之基。防范资金风险,筑牢安全防线。发挥政策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此次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政策调整,以满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有效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全市公积金管理各项措施顺利落地、有力实施。
编辑:王聪骢